不认罪就等于铁定要“关进去”?错!长葛的陈晓峰律师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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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正文:

(小标题一:长葛当事人最揪心的疑问:不认罪能取保吗?)

“陈律师,我坚持认为自己没错,不认罪,这种情况还能取保出来吗?” 这是我在长葛本地办案,以及在出差外地办理刑事案件时,当事人和家属最常问、也最焦虑的问题之一。尤其是在我们长葛这样紧密的熟人社会里,人被羁押,整个家庭的运转都可能陷入停滞,对自由的渴望尤为急迫。很多人存在一个根深蒂固的误解:不认罪就是态度不好,肯定取保无望,只能等着被批捕、被起诉、被判刑。今天,作为在长葛和全国各地处理了大量刑事案件的律师,我必须明确告诉大家:不认罪绝非取保候审的“死穴”! 关键点在于你是否理解了取保候审的“法理密码”,以及采取了正确的法律策略。

(小标题二:破除迷思——取保候审的核心条件

我们要搞清楚法律上的硬性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核心是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请大家仔细看,这里面没有任何一条写着“必须认罪才能取保”!认罪态度(坦白、悔罪)虽然可能成为法官量刑时考虑的“酌定情节”,甚至在一些地方被实际作为捕与不捕、诉与不诉、判实刑还是缓刑的考量因素之一,但在《刑事诉讼法》层面,它并非取保候审的法定必要条件。法官和检察官决定是否批准取保,核心的、法定的考量点是“社会危险性”,即这个人放出去后,会不会逃跑?会不会毁灭证据、串供?会不会威胁证人?会不会继续危害社会?这才是“法理密码”的关键。我在许昌的一个案子就遇到过,当事人坚持不认罪,但我们通过扎实的证据梳理和担保人的信誉保证,成功论证其无社会危险性,最终获得了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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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标题三:不认罪情形下,争取取保的实战策略)

那么,在当事人选择行使沉默权或进行无罪辩护的情况下,作为律师,我们如何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呢?这需要精准的策略和扎实的工作。核心思路就是将辩护重心前移,紧紧围绕“社会危险性”这一法定核心进行论证:

  1. 论证不存在社会危险性的具体理由: 这是整个策略的基石。我会向办案机关(公安或检察院)详尽阐述:当事人是长葛本地人,家庭、工作、社会关系根基稳固,逃跑动机极弱;其过往无违法犯罪记录,一贯表现良好;案件本身性质可能争议较大(如经济纠纷还是合同诈骗),并非暴力恶性犯罪;当事人具备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适格且自愿承担责任的本地亲友愿意担任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这点很重要,一个在长葛有名望、负责任的保证人作用显著);主动退赃退赔(即使不认罪,也可以基于弥补损失等理由进行,这在一些经济类案件中效果很好),以实际行动表明不会妨碍诉讼程序等等。需要强调的是,这些理由不是空洞的口号,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撑,如户口本、房产证、单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保证人身份证明和财产证明、退赔凭证等。
  2. 案件事实与证据存在重大疑问的论证: 在不认罪的情况下,辩护的一个重要方向是指出案件中存在的合理怀疑、证据缺陷或可能的程序问题。例如,是否存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证据来源是否合法?关键指控是否缺乏直接证据?是否存在其他合理辩解?通过专业的法律意见书或与办案人员沟通,清晰地指出案件的疑点,有时能促使办案机关更倾向于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因为他们也可能需要时间去核查这些疑点。在我办理过的一起被控职务侵占的长葛本地企业高管案件中,当事人坚持无罪辩解,我们通过对比大量交易记录,提出核心证据存在严重矛盾,成功说服检察官在批准逮捕阶段采纳了无社会危险性的意见,作出了不予批捕决定(实质效果等同于取保)。
  3. 专业的法律意见是关键: 法律意见书绝不能沦为简单的“求情书”。它需要专业、严谨、有说服力。我会结合具体案情,详细引用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甚至类案检索报告(类案同判理念越来越被重视),针对证据的采信、法律定性、社会危险性的评估发表专业意见。这份意见要清晰有力地论证:无论当事人是否认罪,现有证据(或案件情况)表明,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能够保证诉讼顺利进行。这份法律意见的质量和专业度,直接体现了律师的水平,也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办案机关的自由心证。
  4. 善用捕前辩护黄金期: 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报请检察院批捕前的7天,以及与检察官沟通捕前审查意见的期间(现在很多地方检察官会主动听取律师意见),是争取取保的黄金窗口期。错过这个时间点,一旦批捕决定作出,后期再争取变更强制措施的难度会大大增加(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如证据发生变化、案情变化等)。因此,当事人一旦被刑拘,家属应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及时会见了解案情,迅速启动取保工作。

(小标题四:现实与理性的平衡)

当然,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在部分地区的司法实践中,不认罪确实可能增加取保的难度。办案人员可能会将“不认罪”视为可能串供、翻供、拒不如实供述的表现,从而在评估“社会危险性”时打上一个问号。这是我们需要面对的客观现实。但正因为如此,才更需要通过前面提到的专业策略,用事实、证据和法律条文去破解这种可能的偏见,向办案机关清晰地展示,这个“不认罪”的当事人,放出去也是安全的,是不会妨害诉讼的。这既是对法律的坚守,也是对当事人权益的最大负责。取保候审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不应以牺牲辩护权(包括不认罪的权利)为代价来换取。

(小标题五:来自长葛律师的专业建议)

作为一名在长葛成长、执业,也深谙全国刑事辩护规则的律师,我的最后建议是:如果你或你的亲人面临刑事指控并选择了不认罪,切勿盲目悲观。第一时间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至关重要。律师能为你分析取保的可能性和路径,制定周密的策略,收集并固定能证明“无社会危险性”的关键证据,向办案机关提交专业的法律意见,并进行有效的沟通。记住,“不认罪”本身不是绝路,通向自由的大门需要专业知识和技巧去开启。在长葛,在河南,在全国各地,我始终秉持专业和诚信,为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奋力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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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与咨询: 法律问题,个案千差万别。如果你在长葛或其他地方正面临刑事案件困扰,尤其是不认罪情况下对取保的担忧,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分析具体案情,寻找最优解决方案。我是陈晓峰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等领域,期待用我的专业和经验为你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法律咨询热线:15188506266。 您也可以在长葛新区陈寔路盛合丽晶酒店西座六楼的河南葛天律师事务所找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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