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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恋爱时的红包、礼物、旅行花费,分手后竟能要回?长葛情侣转账算借款还是赠与?陈晓峰律师用真实案例教你守住“钱袋子”!
正文
一、520红包还是借款?法律这样界定
去年在长葛法院代理的一起案件中,男方小王恋爱期间多次给女方转账,包括“520”“1314”特殊金额,甚至承担了房租和奢侈品开销。分手后,小王以“借款”名义起诉要求返还12万元。法院最终认定:特殊数字转账属于表达爱意的赠与,而房租等日常共同开销因缺乏借贷合意,不予支持。仅一笔10万元有借条的大额转账被判返还。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自财产转移时生效。表达感情的日常消费、特殊金额红包若无书面约定,通常视为无条件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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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彩礼、购车款能否追回?关键看证据
许昌的李女士曾委托代理案件:恋爱期间男方出资15万为她购车,车辆登记在她名下,无书面协议。分手后男方起诉要求返还购车款,并主张“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法院判决支持返还,理由有三:其一,男方保留转账记录且备注“购车款”;其二,金额巨大超出日常消费范畴;其三,双方曾谈婚论嫁。
维权提示:大额支出若涉及结婚意图,务必通过微信聊天、书面协议等方式固定证据,否则可能因“目的性赠与”难以追讨。
三、恋爱“共同投资”如何分割?
去年办理的典型案例中,长葛一对情侣共同出资开店,男方出资70%、女方参与经营。分手后女方要求分店铺利润,男方却称“钱是赠与”。最终法院按“合伙关系”处理:女方提交了共同选址的聊天记录、分红转账记录,获得30%折价补偿。
法律边界:非婚姻关系的共同投资需明确约定性质(如合伙、借贷)。口头约定风险极高,建议签署**《共同投资协议》**,载明出资比例、分工及退出机制。
四、律师教你三招守住“钱袋子”
- 小额消费早看淡:千元以下的吃饭、礼物、旅行开销,法律默认“情感赠与”,主张返还没有胜算。
- 大额转账留凭证:超过5000元转账务必备注用途(如“借款”“购车款”),或补签《借款协议》《赠与协议》。
- 婚恋财产早规划:涉及购房、开店等重大投入时,可通过婚前协议、共同财产公证书规避风险。
案例警醒:曾代理长葛某企业家案件,其恋爱期未明确赠与性质,导致为女友花费的百万豪车、房产首付无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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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恋爱再甜,也要留份“清醒账”。无论转账记录、协议还是聊天证据,都可能在分手时成为关键砝码。关于婚恋财产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厘清法律关系。
法律咨询请联系陈晓峰律师团队
河南葛天律师事务所(长葛市新区陈寔路盛合丽晶酒店西座六楼)
电话:15188506266
注:本文改编自真实案例,当事人信息已作隐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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