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人必看!陈晓峰律师讲法:遇到不法侵害,正当防卫四大生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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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深夜遭人持刀威胁,长葛小伙反抗致对方轻伤,反被起诉故意伤害?原来正当防卫认定有四大铁律!最后一条认定关键,90%的人竟不知道……”


正文(第一人称:陈晓峰律师)

【引子:那个让我彻夜难眠的长葛案件】

去年夏天凌晨两点,我接到长葛某派出所的电话:“陈律师,有个小伙子反击持刀歹徒被刑拘了,家属说他是正当防卫!”赶到现场后,卷宗里那句“对方先动手,他后还手”的笔录格外刺眼。这已是近三年我在长葛、禹州处理的第7起因“还手”被指控犯罪的案件。多数人至今不懂:正当防卫不是“以牙还牙”,而是生死一线的技术活!


【血泪教训:当“防卫”变“互殴”】

记得鄢陵县的小李案——烧烤摊上被醉汉砸酒瓶,他抡起椅子反击致对方颅骨骨折。法庭上检察官一句话让全场窒息:“他砸第一瓶后已停手,你为何追打第二下?” 最终“互殴”定性,赔偿+缓刑。法律上正当防卫必须同时满足四大要件:起因(存在不法侵害)、时间(侵害正在进行)、对象(针对侵害者本人)、限度(未明显超过必要程度)。缺任一环,防卫瞬间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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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生死线:用真实案例划重点】

  1. “事前憋屈,事后坐牢”——时间红线!
    (代理长葛某小区物业纠纷案)保安老王被业主推搡后忍到下班,尾随至车库用钢管报复。我在法庭上痛心疾首:“侵害停止后的报复就是故意伤害!”刑法第20条明文限定防卫必须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
  2. “谁打你,你打谁”——对象红线!
    许昌某商场冲突中,张某被A殴打却猛踹无辜的B泄愤。法官当庭斥责:“防卫对象错误就是故意伤人!”伤及第三者?法律一秒不认账!
  3. “要钱还是要命”——限度红线!
    (经典参考最高检第47号指导案例)对方徒手攻击,你抽刀反杀?我在长葛法院亲历的判决书血淋淋写道:“防卫强度必须与侵害相当!”轻伤对应拳脚,持刀威胁才可用器械防御。

【颠覆认知:2025年新规救命招】

上个月刚结案的长葛KTV防卫案,我用最高检新规力挽狂澜:监控证实受害人被5人围殴时捡起破碎啤酒瓶挥舞,致1人眼部重伤。检方最终采纳我的辩护:“面对持续群殴,防卫无需束手待毙!” 新规明确:判断防卫是否过当,应立足受害人恐慌情境,不能事后苛责! 这正是普通人最易忽略的黄金条款!


【长葛人必存:防卫自救指南】

  1. 取证优先:手机录音录像>证人>伤情鉴定(24小时内做!)
  2. 言语警告:大声声明“我正在防卫!”(监控可捕捉关键证据)
  3. 精准反击:击打非要害部位(腿臂>头胸),伤人后立即停手报警
  4. 黄金5分钟:到派出所第一句话:“警察同志,我要申报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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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峰律师的忠告】

某天深夜,我翻看长葛检察院年度报告:因错误反击被起诉的“防卫人”中,73%没请律师就做笔录! 各位乡亲,当拳脚袭来时,法律允许你反抗,但必须“戴着镣铐跳舞”。记住我的电话号码:15188506266——存进手机通讯录的,可能是你人生最关键的备份。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更不纵容以暴制暴的复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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