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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警方连续审讯数十小时,步步紧逼令人崩溃!疲劳审讯竟然等同于刑讯逼供,能直接推翻关键口供?遭遇不眠不休的讯问该怎么办?长葛知名刑事律师陈晓峰深度剖析“疲劳审讯”的法律性质、危害后果与关键应对策略,教你守住自身合法权利!
【文章正文】
(小标题) 凌晨四点的翻供:一场疲劳审讯后的警示
不久前,我接手了一个发生在长葛的经济案件。初次会见时,我的当事人面色苍白,神情恍惚。他告诉我,在派出所的讯问室里,他度过了近40个小时的时光。灯光刺眼、不间断的轮番询问、反复质疑的言辞,让他的精神防线彻底崩溃。他说:“太累了,脑袋完全是懵的,最后他们说什么,我只想快点结束就都点头签了字……”然而,当他被送进看守所,稍微喘息过来后,立刻意识到笔录记录的内容很多并非他的真实意思,与他模糊记忆中的陈述相差甚远。于是,在凌晨四点我见到他时,他坚定地表示要翻供。这个案例再次将“疲劳审讯”这个沉甸甸的问题摆在了我的面前。这种看似没有拳脚相加,却同样摧残身心的手段,在实务中屡见不鲜,其危害性常被严重低估。
(小标题) 何谓“疲劳审讯”?法律早已划出红线
很多人可能会有疑问,警察连夜审问难道不是破案的正常手段?这里需要明确一个关键点:合法的讯问行为是侦查犯罪所必需,但我国法律对讯问的时长、方式有严格限制,目的就是保障犯罪嫌疑人基本人权和供述的真实性。《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明文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指出,采用“使被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的方法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供述的,都属于“刑讯逼供所得”。长时间、连续不断、不提供必要休息、甚至剥夺睡眠的审讯方式,无疑会对嫌疑人的生理和心理造成巨大痛苦,严重影响其判断力和意思表达能力。这种“疲劳审讯”获取的供述,在法律上完全等同于通过刑讯逼供得来的非法证据,其核心特征在于使用“痛苦”迫使对方屈服,破坏供述的自愿性。中原地区不少当事人及其家属,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往往因不懂法而忍气吞声,错过了关键的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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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标题) “承认就行”背后:失实口供与崩塌的正义
疲劳审讯的最大恶果,是极可能导致虚假供述的产生。当一个人处于极度疲劳的状态下,认知能力急剧下降,逻辑思维混乱,自我保护本能占据上风。此时,为了摆脱无法承受的精神和身体压力,嫌疑人很可能按照审讯者的诱导甚至直接“提示”去回答问题,“只要让我睡觉,什么都承认”。试想,一份在这样精神恍惚状态下形成的笔录,如何能反映其真实意愿和案件客观事实?这不仅仅是侵犯了嫌疑人的权利,更严重干扰了司法机关查明真相。基于这样一份虚假供述定案,轻则导致案件处理不公,重则引发冤假错案,让真正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无辜者身陷囹圄,整个司法公正的基础受到严重侵蚀。我在全国办案过程中,也曾接触过数起因疑似疲劳审讯取得的“铁证”最终被证明为假案的情况,教训极其深刻。因此,将疲劳审讯视作与殴打、威胁同等级的非法取证行为予以坚决排除,是现代法治文明的必然要求。
(小标题) 遭遇“车轮战”审讯,如何自救?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不幸身陷刑事调查,被以“配合调查”的名义长时间滞留讯问,该如何保护自己?首先,要清醒认识到,连续讯问超过12小时且未给予必要休息(或睡眠),就很可能构成疲劳审讯。在讯问过程中,有权明确提出需要休息、喝水、上厕所(这是基本生理需求,也是要求中止疲劳审讯的信号),并有权要求记录在讯问笔录中。其次,在签署任何笔录之前,务必保持最大的清醒程度(如果条件允许,应在获得充分休息后进行复核),仔细阅读笔录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确认记录的内容是否是自己所说?意思表达是否准确无误?如有任何疑问、异议或补充,坚决要求在笔录上修改或注明!不看清绝不要签字,这一点至关重要。第三,在第一次会见律师时,务必向律师详细、客观地描述整个讯问过程,特别是有关时长、休息情况、自身身体和精神状态、是否存在诱导、威胁以及签署笔录时的主观状态。这些细节,是律师识别是否存在疲劳审讯并据此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关键依据。律师可以依法向办案机关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或控告,在审判阶段可以据此进行有力的质证。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如果存在)也是证明是否存在疲劳审讯的核心证据。记住,沉默权和充分休息权,是法律赋予您的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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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标题) 专业护航:守住程序正义的底线
刑事案件的办理,不仅仅是追求实体正义,更要严守程序正义的底线。程序违法所获得的所谓“证据”,就像是饮鸩止渴,即使最终惩罚了犯罪,也极大地伤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公信力。排除疲劳审讯取得的非法证据,不仅仅是对个体权利的保护,更是对整个司法程序正当性的捍卫,是防范冤错案件的坚固堤坝。作为执业多年的律师,深知“毒树之果不可食”的道理。我在处理每一起刑事案件时,都会特别关注讯问过程的合法性,审查有无疲劳审讯等情形。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获得充分休息的权利,不被强制自证其罪,确保其口供是自由意志的真实表达,是刑事辩护工作的核心价值之一。当程序正义得到坚守,实体正义才能真正开花结果。面对强大的侦查机关,嫌疑人的个体力量是微弱的,这就需要律师以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进行有效制衡,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如果遭遇了不公正的对待,及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至关重要。陈晓峰律师深耕刑事领域多年,理解你的困境,专注于为你构筑坚实的法律防线。如需专业法律帮助,可拨打电话:15188506266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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