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刑事案件真相:不起诉≠免刑责!陈晓峰亲解关键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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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同样是免受牢狱之灾,不起诉和免于刑事处罚竟然天差地别?长葛某企业主因混淆概念险些锒铛入狱!陈晓峰律师用三个血案揭露法律红线,河南当事人必看的生死自救指南!


被误解的”免罪金牌”

去年办理的长葛钢材市场纠纷案至今让我警醒。某企业老板张总拿着《不起诉决定书》冲进办公室:”陈律师,检察院都说没事了,公安怎么还要抓我?”掀开材料才惊觉,他把”证据不足不起诉”误解为彻底无罪,在后续商务谈判中继续实施相同行为,最终因新证据被提起公诉。这种把程序性终结当作免罪凭证的认知误区,在我们长葛民营企业家中绝非个例。

法律齿轮的精密咬合

《刑事诉讼法》第177条将不起诉分为五种情形:法定/酌定/证据不足/特殊不起诉及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就像去年处理的许昌交通肇事案,当事人因主动赔偿获得”酌定不起诉”,这意味着检察机关认定其构成犯罪但免除刑罚;而证据不足不起诉,则是因指控链条存在缺口导致的程序终结,二者法律性质截然不同。我曾目睹不少当事人因混淆概念,在签署文件时作出不利自认,导致后续民事赔偿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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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泪铸就的罪与非罪

去年深秋那个暴雨夜仍历历在目。长葛南站旁建筑工地的王经理攥着”免于刑事处罚”判决书瘫坐在我面前:”不是说不坐牢就没事吗?为什么投标全被否决?”真相在于:《刑法》第37条规定的免刑仅免除刑罚,但犯罪记录将伴随终生。这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中,3名工程监理虽获免刑,但犯罪前科导致终生不得从事建筑行业。反观不起诉的质检员,因无犯罪记录顺利入职新公司。

自救指南:三步避坑法则

在我代理的238起刑事案件中,总结出三条保命法则:第一,接到《不起诉决定书》立即核查文书类型,证据不足案可立即申请封存档案;第二,免刑判决生效后15日内必须申请违法记录证明,避免政审暴雷;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长葛企业家涉及经济纠纷时,切记在公安侦查阶段就构建完整证据链。去年某陶瓷厂老板因及时固定微信记录,最终获得绝对不起诉,避免了千万元订单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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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人的法律护身符

每当我走过新区盛合丽晶酒店的玻璃幕墙,总想起那些因误解法律而破碎的家庭。刑事案件就像郑州到长葛的高速路,不起诉是及时驶离的出口,免刑则是穿过收费站仍要背负的过路费。若您正面临类似困局,不妨带着材料来陈晓峰律师办公室坐坐,我们能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黄金37天内创造奇迹。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我是陈晓峰律师)
咨询电话:15188506266
办公地址:长葛市新区陈寔路盛合丽晶酒店西座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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