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1]-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吗?-陈晓峰律师网](https://www.cxfls.cn/wp-content/uploads/2023/10/2023101515013594.jpg)
在法律实务中,常常会有当事人担心,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怎么办?比如说丈夫自己借的的钱,用到自己生意上了,后来丈夫主张自己没有钱,其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这就有何能导致债权人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结局。
其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后夫妻一方的收入,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说,即使是妻子的财产,只要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丈夫也是有部分所有权的。
既然妻子名下的财产,丈夫也有部分所有权,那么,执行阶段,法院能不能直接执行妻子名下的财产呢?
答案是:不能。因为执行的的依据是生效法律文书,在生效法律文书当中,义务人为丈夫,丈夫不履行义务,只能将丈夫作为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妻子根本就不是被执行人,所以不会被执行。
那么,问题来了,能不能申请追加妻子为被执行人呢?
答案是:不能,原因就是因为没有生效法律文书作为依据。
那怎么办呢,接下来,陈律师为您指一条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规定》,执行法院有权直接执行被执行人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共有部分。所以,申请人可以在不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况下,也可以直接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但是法院应当及时通知共有人。
当然,也可以申请申请人也可以先代为提起析产诉讼,然后再根据诉讼裁判文书,申请强制执行。
了解更多债权债务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也可以直接留言咨询,许昌律师陈晓峰随时为您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作者简介——陈晓峰
河南葛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997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法律系,后通过进修学习,于2005年获得全国211重点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学历,目前为郑州财经学院计算机网络工程本科在读。陈晓峰律师先后从事过多年基层法律服务和企业管理工作,2021年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律师执业证,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擅长办理婚姻家事、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案件。执业格言:法为先,正为向,做有温度的法律人,我用正义之心,还您法律公平!陈晓峰律师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担任长葛市某企业法律顾问、长葛市董村镇村居法律顾问、河南师范大学许昌校友会法学分会副会长等职。如有法律问题,欢迎电话咨询,陈晓峰律师电话:15188506266。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