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有写文章了,一方面是工作忙,没有大块儿的时间,另一方面,对于这些琐碎的工作,像调查取证出庭开庭,我早已习惯,诉讼流程,我可以轻松拿捏,也感觉不出来,有哪些东西,是特别要单独挑出来,给大家分享的。直到昨天,我收到了长葛市法院的一份胜诉判决,我觉得,非常有意义,我一定要拿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因为我最初拿到这个案子的时候,发现这个案子的主要证据,竟然只有复印件,原件呢?据说是丢失了。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债权凭证的借条,应当向法庭提交原件,而我的当事人声称,借条原件丢失了,现在只有一张复印件。这样的债权,会得到法庭百分之百的支持吗?我觉得不一定。即使我们也有银行转账,作为交付凭证,也不一定。
![图片[1]-我用复印件,在长葛法院打赢了这场官司!-陈晓峰律师网](https://www.cxfls.cn/wp-content/uploads/2025/05/9f2f070828381f30653004ea3c5071076e06f02d.png)
对于这样的瑕疵债权,我方当事人,是经过债权转让才得到的,也就是说,我方当事人,不是第一债权人,不是最初民间借贷的当事人,这里面是否还有其他隐情,我方当事人并不十分清楚。经过充分的准备,我方作为原告向长葛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被告是借钱的债务人和三个担保人。四个被告,都在借条上面有签名,也留的有电话,现在是,只有一个人的电话能打通,其他三人的电话都打不通,不是停机,就是空号。不出意料,开庭的时候,四个被告都没有出庭。这意味着,作为原告一方,要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本案的案由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像这样的纠纷,其实,是由三个独立的法律关系组成的,第一个是最初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第二个是我方当事人和债权之间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第三个是我方当事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法律关系。为了证明这三个法律关系的事实存在,律师要进行充分的举证。我们这里的证据包括借条、转账记录、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通知截图。证明四被告欠原债权人借款,然后这个债权,又通过债权合同转让给了新的债权人,也就是我的当事人,即原告。这样似乎没有什么破绽,但是通过第一次开庭下来,我们这一方的证据漏洞显现了出来。法庭在审查证据的时候,发现原告缺少获得债权转让的合法事由,债权转让是有债权转让合同支持,但是,为什么要转让这个债权,有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呢。我们当庭提出了因为原债权人欠原告借款没有偿还,就拿这个债权转让,来抵消借款。但是由于证据不在手头,我们没有当庭提交借款的借条和转账凭证,我们申请了延期提交证据。庭后我们提交了相关的证据,这样,即使没有被告的出庭,我们的证据看起来,也十分完美了。写到这里,我不得不提一下,我之前接手的另外一个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的案子。那个案子,被告有出庭,被告对原债权提出了异议,最后法庭认为,债权存在争议,原债权人也没有出庭质证,我们的证据不够充分,最后,我们不得不撤诉。之所以我们这个案子能够胜诉,我想,离不开我们庭前的充分准备,即使我们的证据,最关键的借条还是复印件,看起来并不十分完美,但是综合全案证据,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所以,最终长葛市人民法院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声明:本文为作者陈晓峰律师原创,咨询电话:1518850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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